平民法理(周永坤) http://guyan.fyfz.cn
我工作的法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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刁民促法治 有规距而后有好师生(关系)—— 报纸成了司法腐败的“硬通货”— 错案追究制与法治国家建设——一 法官一创新,法律就落泪 法院“网评员”内部通知一则—— 对制造“人肉胶囊”者当用刑 法治的台湾 某检察院全力以赴造假还是屈居老 中学生有选择发型的自由权——纪
东吴大学校门
刁民促法治
刁民是官员深恶痛疾的,在官员眼中,刁民毫无疑问是反法治的,何来“促法治”?不过且慢,听听我说的是否有道理。
首先明确概念。所谓“刁民”是官员眼中既恨又有点无可奈何的那些老百姓,“刁”则狡猾也,聪明也,刁民者,能跟官员较劲的那些人。民依仗什么与官员较劲?只有法律,道理。因此,刁民,其实就是敢与官员争权利的那些人。刁民不是愚民,愚民或者愚
有规距而后有好师生(关系)
——易中天的“女友问题”
前者易中天关于教授底线的宏论引爆网络,有好事者偏要说在美国是可以的,但是要遵守规则。据说在美国,单身教授可以与学生“抢”女朋友,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:
(一)不能是自己上课班级里的学生。
(二)不能担任她的学习顾问 (Advisor),也就是辅导员的意思
(三)不能担任她的论文导师
(四)
报纸成了司法腐败的“硬通货”
上级向下级成批量的(一次达上千份,多达十几种报刊)摊派报纸,这种摊派有如权力的接力棒,一层套一层,一级压一级,处于权力末梢的基层司法机关也有办法,他们逐渐发展出一种特殊的权力生态:以反腐为尚方宝剑,向其他党政机关摊派,最无权的就将压力转给无权的民众。当然,经手者从中“捞点小钱”是不可避免的,这形成当下中国特
错案追究制与法治国家建设
[重置顶案 十多年前我写过反对错案追究的文章,认为这是人治国家的制度,法治国家的原则是法官审判责任免职,无论是在事实判断失误还是在法律认识上有偏差。法官只要行为端正,就无责任可言,尤其是刑事责任。至于接受当事人吃请,那你就完了;更不用说贪赃枉法,那自然是要判刑的。这都是从行为上来管理法官
法官一创新,法律就落泪
——绝望的呐喊
[重新置顶按 看到法律博客“一个律师对司法创新的批判”的标题新闻,想起去年岁末的一篇博文,似乎有“先见之明”,觉得自己并不孤独,因此再次置顶,喊喊场子。]
看到一篇表扬与自我表扬的稿件,说一句不知天高地厚的话,本来此类文章是入不了在下“法”眼的,因为这是文革中常见的东西。在下当年在部队“报道组”混的时候
法院“网评员”内部通知一则——司法野史(16)
(自觉暂隐几天,免扰司法。)
对制造“人肉胶囊”者当用刑
韩国媒体6日报道称,韩国政府日前已加强海关检查,防止来自中国的“人肉胶囊”通过走私进入韩国。据称,这些“人肉胶囊”是由死胎或死亡的婴儿制成的。据韩联社报道,自从去年8月发现首例案件以来,非法出口到韩国的“人肉胶囊”日益增多。到目前为止,韩国海关已破获35起未遂走私案,走私者试图通过旅客的行李箱或邮寄方式将总计17451
法治的台湾
3月20日至25日,我随法学院团队访问了台湾大学与东吴大学,与上次访问相较,台湾更加清洁、美丽,台湾人更加文明与友善。出于职业的敏感,我更加关心台湾的法治状况。以我的观感,台湾已经是一个高度法治的社会。我以“眼见”的事例为证。
1、一女骑车逆向行驶,被交警拦下,按照台湾法例当处罚锾900元。该女见状立即下跪以求幸免,围观者也有替其说项者
某检察院全力以赴造假还是屈居老二——司法野史(15)
江滨某地级市把考核当法宝,考核评优了,领导可以升迁,功臣可以获奖;考核落后了,一票否决,这一年你就白忙了。结果是考核成为无所不在的负担,数字成为决定命运的游戏,造假成为毫无羞耻的习惯。最后发展到成立专职的造假部门,检察院全员批量造假,真的令人咋舌!略说一二。
一、新官上任三把火:考核
某市检察院新成
中学生有选择发型的自由权
——纪念14岁的李欣玥同学
2012年4月13日晚19点30分左右,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的女生李欣玥当着妈妈的面从自家五楼的窗户纵身跳下身亡。原因出奇的简单:抵抗学校的强制剃发!
东营胜利第一中学规定:男生理平头,女生留运动头,这个规定已经有21个年头了,年年也都会因为这个规定而让很多女学生痛苦不已。网说东营已经不止一次发生因